您的产品属于什么:化妆品、食品、药品还是医疗器械?
回答几个问题,即可了解产品适用哪部泰国法律、由哪个机构管理及其原因。分类错误是申请走错渠道、耽误数月的最常见原因。
常见边界产品
| 牙膏和漱口水(包括含氟产品) | 化妆品(化妆品委员会有氟化物警示规定) |
| 酒精洗手凝胶或喷雾 | 化妆品(2020年专门标签公告) |
| 卫生棉条 | 化妆品(2021年专门警示公告) |
| 含 DEET 的驱蚊液 | 不属于化妆品,适用危险物质法 |
| 每日含量超过第448号公告上限的维生素 | 不能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,须调整配方或考虑药品途径 |
| 标签宣称治疗痤疮或黄褐斑的面霜 | 治疗声称可能使其成为药品;作为化妆品须使用美容类措辞 |
判断依据
- 依据《化妆品法》2558年、《食品法》2522年、《药品法》2510年、《医疗器械法》2551年及《草药产品法》2562年中按用途和作用方式区分产品的定义
- 边界产品示例引用本网站其他工具所用的公告
本结果为规划用途的初步评估,最终分类由泰国 FDA 决定。边界产品应在申请前征求意见。